豆腐网社保丨换工作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转移 ?
南京市内缴存的两个单位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在本市新单位 工作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网点。
办理要件:
1.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
2.职工新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银行网点办理,不需原单位出具《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南京市转至外地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到外省市工作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申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工作地,具体办理要求以转入地中心规定为准。
办理场所:工作地公积金中心。
外地转至南京市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中心。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代办提供);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11个工作日办结。
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转至集中户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办理要件:
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
5.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集中户转至新单位
办理事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重新就业的,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办理要件:
1.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录用证明文件;
2.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3.职工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携带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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