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小企业有什么影响?
这两天,税总发布了两个重要文件,财税〔2018〕32号和33号,可谓是增值税大调整。文件内容比较多,这里直接列表说明:
哈?改动还挺大!
可不是嘛!来,小编具体跟各位说说该注意些什么~
关于增值税税率下降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
问:这是有哪个限定行业吗?
问:2018年5月1日前已销售但未开票的业务再开票是按17%开呢还是按16%开呢?
问;税率变了,外面还欠了一大堆进项票,怎么办?
问:4月要把进项税额全部认证完吗?
问:销售方非说五一之后才能开发票,该怎么办?
从2018年5月1日起,不再区分货物销售、生产、提供劳务与应税服务类别分别标准来判断是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
各行各业执行一个标准,只要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均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这一规定解决了很多企业为了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税而开无数个公司的情况。
而且,为了公平起介,对于已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允许你2018年底前反悔,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听起来不错?
但小编劝你三思。
由一般纳税人转回至小规模纳税人时,需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所以如果留抵较大的公司,在2018年底前要不要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还需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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